为加强国防教育学院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、民主决策工作,根据《中共西安邮电大学委员会关于实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意见》(西邮党发〔2013〕10号)文件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党的“十八大”精神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以推行院务公开为基础,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加强党内外监督,完善规章制度,规范办事程序,促进学院各项工作的科学化、民主化、规范化和制度化,推动教学质量、管理水平、办学层次不断提高。
二、院务公开的基本原则
1.服务大局的原则。紧紧围绕我院的发展,服务于改革、发展、稳定大局。
2.依法公开的原则。依照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,向全院教职工及学生公开关系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、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、与师生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事项。
3.联系实际的原则。院务公开应紧密联系本单位的实际,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结合,与领导班子工作作风相结合,与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相结合。
4.求真务实的原则。院务公开要坚持做到真实可信、实事求是、方便及时、注重实效。
5.强化监督的原则。建立科学规范的监督保障机制,健全院务公开工作责任制,加强监督检查,严格责任追究。
三、院务公开的内容
1、院党总支和院行政工作要点、工作计划、工作总结、工作设想、改革方案和实施措施等。
2、教学状态评估情况;教学事故通报与处理等。
3、科研项目申报、科研成果奖的评选与奖励。
4、院各项经费的预算、管理和收支情况,津贴、奖金、加班费分配结果。
5、各类人员的岗位聘任结果;处、科级干部变动情况;人事调动结果;教师出国留学情况。
6、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评比、民主评议干部情况;优秀教师、先进工作者、优秀党员等先进人物评选结果。
7、大宗办公用品和图书资料、大型仪器设备的招标采购等。
8、预科生分流情况;预科生的招生录取、培训、授予学位情况。
9、学生各类奖学金的评比、困难补助、减免学费、积极分子选拔、党员发展、学生先进集体评选、学生综合考评程序和结果、各类违纪学生处理等。
10、党费、工会会费使用情况。
11、其他与我院教职工和学生利益相关的事项;教职工及学生要求公开的事项。
四、院务公开的形式
1、在办公会议、例会、学生干部会议、班会等会议通报相关院务信息。
2、通过校园网、学院公告栏、学院网站等途径公开。
3、公布全体院领导的电子信箱和办公电话号码,倾听师生意见,并及时予以答复。
4、建立院务公开通报制度,不定期对学院的重大事项进行专项通报。
五、院务公开程序
1、有关行政工作方面须公开的事项经院长审查后,由院办公室进行公布;有关党务、共青团、学生工作方面须公开的事项经党总支书记审查后,由院办公室进行公布。同时负责收集反馈的信息,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。
2、院务公开一般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。定期为半年,分别在每学期末进行;不定期公布的事项需及时,有关重大工作完成后,应及时向学院教师和学生通报情况。
六、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实施。
西安邮电大学国防教育学院
2013
年
5
月
28
日